泾渭新城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泾渭新城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泾渭新城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西安泾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6.08986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701.44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98.44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泾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健勇陕261171802506;
 中标候选人(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章舜平赣1362012201205039;
 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嘉兴贵152201620160414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泾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中标候选人(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泾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建伟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联系人:黄诗末,电话:15829306225。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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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
 联系人:黄科骏
 电话:029-869629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联系人:黄诗末(7号工位)
 电话:029-86673953转8007
 电子邮件:/

 

公告链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