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事处“一事一议”及生活垃圾裂解环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7-8-29 发布者:本网站

公告链接:(信息来源)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事处“一事一议”及生活垃圾裂解环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事处“一事一议”及生活垃圾裂解环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7-23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事处
    地      址:西安市阎良区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标段:清河村民委员会广场工程     项目预算:330991.85元
            第二标段:昌平村昌北组给排水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675038.51元
    第三标段:生活垃圾裂解环评           项目预算:400000.00元
    项目性质:财政划拨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二标段);
    6-5、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磋商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担保函);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 发售时间:2017年8月02日至2017年8月09日时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6-2至6-3项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在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下午2:00
        9-2、磋商时间:2017年8月14日下午2:00
        9-3、磋商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郅龙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350801/2或82309657/8-81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帐  号:8111 7010 1170 0299 237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