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田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和平原路渠绿化工程(二)中标公告
日期:2016-10-21 发布者:本网站
蓝田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和平原路渠绿化工程(二)已于2016年10月14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6年10月17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和平原路渠绿化工程(二)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6-1809
三、采购人名称:蓝田县林业局
地址:蓝田县向阳路东段12号
联系方式:029-827512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 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和平原路渠绿化工程
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Q-V,共6个标段,具体如下:
Q标段:新店子村250.8亩水源涵养林造林施工及两年养护;
R标段:鸭峪村233.6亩水源涵养林造林施工及两年养护;
S标段:后沟窑村283.5亩水源涵养林造林施工及两年养护;
T标段: 后沟窑村、小寨村270.8亩水源涵养林造林施工及两年养护;
U标段:寺沟村351亩水源涵养林造林施工及两年养护;
V标段:寺沟村413.6亩水源涵养林造林施工及两年养护;
平原路渠绿化工程A-B,共2个标段,具体如下:
A标段:九间房村、玉山村51.3亩道路绿化施工及两年养护
B标段:三官庙村148.7亩道路绿化施工及两年养护
项目用途:绿化工程
六、中标信息:
SDZB2016-1809-Q
中标单位:陕西阁林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万零肆仟伍佰伍拾贰元柒角伍分(¥1204552.75)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6号新科大厦11408室
联 系 人:曹佳颖
联系方式:15229473575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R
中标单位:西安市城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肆万零陆佰壹拾捌元伍角陆分(¥1140618.56)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红花巷2号
联 系 人:樊文文
联系方式:13379246166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S
中标单位:陕西永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万零叁仟零玖拾元整(¥1903090.00)
地 址:西安市十里铺酒十路北段河滨丽景苑11幢3单元4-1号
联 系 人:刘亮亮
联系方式:18392971573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T
中标单位:陕西金泰景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伍万壹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肆分(¥2151565.94)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2号楼12004室
联 系 人:张洁菲
联系方式:18700903529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U
中标单位:陕西阁林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肆拾万零叁仟壹佰壹拾贰元陆角陆分(¥2403112.66)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6号新科大厦11408室
联 系 人:曹佳颖
联系方式:15229473575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V
中标单位:陕西金泰景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伍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陆元捌角叁分(¥3551886.83)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2号楼12004室
联 系 人:张洁菲
联系方式:18700903529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A
中标单位:陕西开元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拾伍万柒仟壹佰叁拾贰元肆角壹分(¥757132.41)
地 址:陕西省高新区科技七路付3号西电工业园A座508室
联 系 人:朱雨青
联系方式:18149286696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SDZB2016-1809-B
中标单位:陕西林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零壹万陆仟肆佰壹拾元肆角肆分(¥1016410.44)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66号
联 系 人:呼延明亮
联系方式:15991987559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代长安 谢斌 李斌 卢艳玲 袁南 段崇东
惠志英 王凯 徐进 党栓印 胡华刚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金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350801/2 82309657/8-802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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