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寿县人民医院2016年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永寿县人民医院2016年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寿县人民医院2016年重点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6-1946
三、采购人名称:永寿县人民医院
地址:永寿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 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四维彩超诊断仪(进口)、新生儿呼吸机、婴儿培养箱
项目预算:296.1万元
项目资金:财政划拨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提供国家“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超声设备);
6-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6、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超声设备);
6-7、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呼吸机、婴儿培养箱);
6-8、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
6-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9日9:00-12: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6-2至6-3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14:00
9-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14:00
9-3、开标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 瑞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转81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 3393 1440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公告链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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