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可在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8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ZB2023123
  项目名称: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100.00元
  采购需求:
  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标包1(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441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工程监理服务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_标包1 1项
  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2441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河三原县嵯峨镇杨杜村-鲁桥镇坊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堤顶管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可在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7-18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与永隆路交叉路口绿地创海大厦(未央区青创基地)9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05日至2023年7月12日9:00-12:00,13:30-17:00止(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①在磋商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文件获取登记表”进行填写②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扫描格式为PDF,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15856990 qq.com。(审核时间:9:0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
  地址:三原县关中环线与食品一路交汇处西200米
  联系方式:029-32317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隆路东段绿地创海大厦9004室
  联系方式:029-8633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迪
  联系方式:029-86333511
  陕西瑞天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5日

公告链接(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