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浩吉线三个派出所开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浩吉线三个派出所开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浩吉线三个派出所开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20-16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火车站
联系方式:0911-26623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85721671/2/3/4转8006
传真:029-85721675
五、采购内容:生活电器类、运动器材、日常生活用品类、办公用品类、办公家具类、生活厨具类、其他类设备。
注:(所有产品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预算:2340000.00元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其他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05日至2020年6月12日9:00-12:00,13:30-17:00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14:00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14:00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曹幸(6号工位)
联系方式:029-85721671/2/3/4转8006
传真:029-85721675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05日
(公告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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