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原县公安局监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三原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三原县公安局监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原县公安局监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6-1947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公安局
地 址:三原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监墙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5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磋商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担保函);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 发售时间: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4日9:00-12:00, 13:3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6-2至6-3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0:00
9-2、磋商时间:2016年12月20日10:00
9-3、磋商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十一、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 瑞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350801/2或82309657/8-81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 3393 1440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8日
公告链接:(信息来源)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Previous page
Next page